ARTICLE · 产业链分析

2026低空经济产业链:飞行器、基础设施与运营

2025年中国注册无人机增至328.7万架,全年飞行4530.29万小时;2026年一季度注册量进一步超过380万架。低空经济正在从“造更多飞行器”转向建设可适航、可调度、可结算、可保险的运营网络,未来价值重心将由硬件参数向基础设施利用率、付费飞行小时和持续服务收入迁移。(民航局)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低空经济定…

智绘链图研究院2026-08-1116 分钟阅读10 个来源链接
低空经济eVTOL无人机通航运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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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2025年中国注册无人机增至328.7万架,全年飞行4530.29万小时;2026年一季度注册量进一步超过380万架。低空经济正在从“造更多飞行器”转向建设可适航、可调度、可结算、可保险的运营网络,未来价值重心将由硬件参数向基础设施利用率、付费飞行小时和持续服务收入迁移。(民航局)

一、为什么现在重要:政策目标已经进入运营兑现期

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将低空经济定位为“国家新兴支柱产业”。截至2025年末,全国在册通用航空器3140架、通用机场513个、无人机328.7万架;无人机全年累计飞行4530.29万小时,同比增长69.89%,增速高于注册量51.0%的增速。到2026年3月底,注册无人机已超过380万架,操控员超过43万人。(民航局)

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》,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提出优化低空空域资源配置、建设低空飞行监管服务平台、完善通用航空基础设施,并强化民航数据安全和适航能力建设。低空经济由地方试点、产业政策推动,进一步进入全国性法律与监管体系。(民航局)

这意味着低空经济的判断标准正在改变:早期看飞行器首飞、订单和生产基地,中期看适航证、运营证和航线开通,最终要看航线是否高频运行、是否有人付费、事故责任能否被保险覆盖、基础设施是否具有合理利用率。

二、产业主线:从飞行器供给转向“低空运行闭环”

一条真正可商业化的低空航线至少要同时具备六个条件:

产业层级主要构成主要收入方式最关键的验证指标
上游核心部件电芯、电机、电调、飞控、芯片、传感器、GNSS/北斗、图传、复合材料部件销售、定制开发可靠性、功率重量比、认证适配、良率
飞行器平台消费及工业无人机、农业无人机、物流无人机、eVTOL、直升机与固定翼整机、载荷、软件、售后适航、任务成功率、单位任务成本
低空基础设施通用机场、起降点、充换电、通信导航监视、气象、监管平台建设费、服务费、政府采购、使用费覆盖率、互联互通、日均架次、利用率
运营服务农业、巡检、测绘、物流、应急、文旅、载人交通按亩、架次、公里、小时或客票收费付费飞行小时、复购率、单航线盈亏
配套服务适航认证、培训、维修、保险、数据安全、融资租赁服务费、保费、租金、订阅费事故率、维修周转、续保与残值
数据与调度UTM、航线调度、飞行日志、资产管理、算法识别软件订阅、数据服务、交易抽佣接入机型、跨区域兼容、活跃设备数

飞行器仍是产业入口,但长期最稀缺的环节并非单一机型,而是把飞行器、空域、气象、起降点、通信、监管和保险串成同一责任体系。没有这一闭环,低空项目容易停留在展示飞行、政府采购和低频试点。

三、产业规模的正确读法

指标最新公开数据研究含义
注册无人机2025年末328.7万架,同比增长51.0% (民航局)供给快速扩张,但注册量不等于活跃运营量
无人机飞行时间2025年4530.29万小时,同比增长69.89% (民航局)飞行活动增速快于机队增速,运行强度改善
2026年一季度注册量超过380万架 (民航局)行业仍处于高增量阶段
无人机操控员2026年3月底超过43万人 (民航局)培训、合规与人机协同需求扩大
已完成型号审定19个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;另有70多个新型号在审 (民航局)适航成为中大型无人机和eVTOL的核心门槛
通用机场2025年末513个 (民航局)数量扩张后应转向利用率与网络连接
低空飞行服务站2025年末46个,覆盖23个省份;2026年一季度47个,其中38个通过符合性检测 (民航局)平台统一、数据互通和服务标准仍待完善
农业无人机超过30万架,服务面积约4.6亿亩 (民航局)农业已形成相对成熟、可按作业量收费的场景

上表中最值得关注的不是注册量,而是“飞行小时—付费任务—运营收入”的转化率。注册设备可以闲置,规划航线可以长期不飞,只有持续的任务密度才能覆盖折旧、保险、人员、能源、维护和基础设施成本。

四、商业模式:五类场景并不处于同一成熟度

1. 农业、测绘与巡检

农业无人机已经形成按亩收费、设备销售、飞防服务和维修培训并存的商业模式,是目前运行规模最清晰的低空场景之一。(民航局)

电力、油气、光伏、风电和自然资源巡检同样具备明确付费主体,其价值不是“替代一次人工”,而是提高巡检频率、形成结构化数据并减少人员进入危险区域。

2. 城市治理与应急

此类项目通常由公安、消防、应急、城管或地方国企采购,容易形成区域级机库和指挥平台,但收入仍较依赖财政预算。判断项目质量应看日均任务数、跨部门复用率和后续运维合同,而不只是首期设备金额。

3. 低空物流

物流无人机在海岛、山区、矿区、医疗急送和园区内部比城市普货配送更容易成立,因为前者能够显著缩短时间或替代高成本运输。城市末端配送则面临起降点、噪声、坠落责任和单位订单密度等约束。

4. 文旅与载人交通

中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需要完成适航审定,经营主体还须满足相应运行许可要求;取得型号合格证不等于已经形成可持续载客业务。(民航局)

未来6—18个月,载人eVTOL更可能优先落地于景区、海岛、机场接驳和封闭度较高的航线,而非直接进入高密度城市中心。

5. 基础设施与平台运营

基础设施可以通过建设费、平台服务费、起降费、充换电费和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收入,但存在重资产、利用率不足和重复建设风险。地方平台若不能接入不同品牌飞行器,或不能与周边城市共享航路和数据,容易形成新的信息孤岛。

五、竞争格局:不同环节的壁垒完全不同

小型无人机竞争已经从单一飞控或机体参数,升级为飞行器、载荷、软件、渠道和售后生态竞争;中大型无人机及eVTOL的核心壁垒则是适航、冗余设计、批量制造一致性和运营安全记录。

基础设施侧的参与者包括通信运营商、空管与民航技术单位、ICT企业、地图与定位企业、地方国企和工程建设单位。其竞争关键不是单一通信设备,而是能否把通信、导航、监视、气象、身份识别和飞行审批整合成开放平台。

运营侧高度场景化。农业服务依赖农艺和渠道,电力巡检依赖行业标准与客户体系,物流依赖航线密度和货源组织,载人运营则同时依赖适航、空域、保险和公众接受度。因此,同一架飞行器在不同地区和场景可能呈现完全不同的经济性。

六、瓶颈与风险

中国民航局已明确指出,当前低空经济仍存在起降、充换电、通信、导航、气象、适航和标准体系不足,并提出“先载货后载人、先隔离后融合、先远郊后城区”的发展顺序。(民航局)

低空保险政策提出,到2027年初步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,到2030年形成较完善的保险政策体系,保险保障范围将覆盖研发、制造、运营和基础设施等环节。(民航局)

主要风险包括:

  1. 利用率风险。 起降点和监管平台可以快速建成,但飞行需求、运营主体和跨区域航路未必同步形成。
  2. 安全责任风险。 电池、通信链路、飞控、天气、操作和基础设施均可能成为事故源,责任需要在制造商、运营商和平台方之间明确分配。
  3. 平台割裂风险。 地方分别建设监管系统,可能出现接口、数据标准和身份体系不兼容。
  4. 回款与财政依赖。 城市治理项目若主要依赖一次性政府采购,后续运维收入和现金回款可能弱于订单规模。
  5. 公众接受度。 城市低空飞行涉及噪声、隐私、数据安全和坠落风险,不是单纯技术问题。
  6. 过早产能扩张。 机型定点和意向订单不等于批量交付,更不等于运营商能够盈利。

截至2026年8月11日,国内主要eVTOL项目的持续载客收入、跨区域航线利用率、部分企业订单转化率、规划产能兑现程度以及大量地方起降设施的实际日均架次,公开资料未能确认。

七、投资研究、招商与企业战略启示

投资研究

应把研究指标从“规划市场规模、首飞和意向订单”转为四组可核验数据:型号合格证、生产许可证和运营许可进度;真实交付和付费飞行小时;单位任务成本与售后收入;经营现金流和应收账款。本文不构成任何买卖建议。

地方招商

地方不应把低空招商简化为引入整机工厂。更有持续性的组合是“高频场景牵引+开放监管平台+运维与培训+保险与适航服务”。农业、港口、海岛、山地、电网和应急等场景,应先证明飞行频率和付费主体,再建设规模化基础设施。

企业战略

整机企业应从卖设备转向交付任务结果;基础设施企业应避免封闭接口;运营企业应围绕高价值、刚需和可标准化航线展开。合同中需要明确可用率、故障响应、数据归属、事故责任和保险安排,而不是只约定设备数量。

八、未来6—18个月应跟踪的信号

  1. 新《民用航空法》实施后,低空空域、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配套细则能否形成统一接口。
  2. 19个已审定型号之外,70多个在审型号中有多少进入生产许可和规模交付。(民航局)
  3. 无人机飞行小时增速能否继续高于注册量增速,以及商业飞行占比是否提升。
  4. 物流和载人航线是否开始披露日均架次、客座率、单位公里成本和持续收入。
  5. 低空责任保险强制制度、保费定价和事故理赔数据是否落地。
  6. 地方监管平台能否跨市、跨省及跨品牌互联,而不是重复建设封闭系统。
  7. 政府采购是否从购置飞行器转向按服务量、可用率和任务结果付费。
  8. 安全事故、数据泄露和噪声投诉是否推动更严格的城市飞行限制。

九、结论

低空经济已经跨过“是否会发展”的讨论阶段,但尚未跨过“如何稳定盈利”的验证阶段。未来真正形成壁垒的,不一定是拥有最多机型或最大规划产能的企业,而是能够让飞行器在复杂环境中持续安全运行,并把每一次飞行转化为可追踪、可收费、可保险任务的参与者。

低空经济的第一阶段是设备上天,第二阶段是航线运行,第三阶段才是网络效应。注册量是供给指标,付费飞行小时才是经营指标。

常见问题

问1:低空经济是否等于eVTOL和空中出租车?

答:不是。农业、测绘、巡检、应急、物流、通用航空、基础设施、培训、维修和保险均属于低空经济。短期收入基础更扎实的往往是工业无人机和生产性服务,载人eVTOL属于潜力较大但监管与运营门槛更高的部分。

问2:产业链中壁垒最高的是整机还是基础设施?

答:不能脱离场景判断。小型无人机整机竞争依赖规模和生态,中大型飞行器依赖适航与可靠性,基础设施依赖平台互通和利用率。长期壁垒通常来自整机、平台、运营和服务共同形成的闭环。

问3:如何判断一个地方低空项目是不是“重复建设”?

答:重点看是否存在明确付费主体、预计日均架次、跨品牌接入能力、周边空域协同、运营商承诺以及持续运维预算。只有建设面积和投资金额,而没有任务密度与商业合同的项目,风险较高。

可引用结论

  1. 低空经济不是把更多飞行器卖上天,而是把每一次飞行纳入可监管、可结算、可追责的网络。
  2. 注册量是供给指标,付费飞行小时才是经营指标。
  3. 适航证解决“能不能飞”,运营闭环决定“能不能持续赚钱”。
  4. 地方竞争的终点不是起降场数量,而是跨平台、跨区域的运行密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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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空飞行服务平台、无人机适航审定、eVTOL运营许可、低空责任保险、低空基础设施利用率

参考资料

  1. 一手|中国民航局:202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
  2. 一手|中国民航局:低空经济发展与行业运行情况,2026年5月
  3. 一手|中国民航局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,2025年修订
  4. 一手|中国民航局等: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
  5. 一手|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 CCAR-92
  6. 一手|国家空域基础分类方法
  7. 一手|中国民航局: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
  8. 一手|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
  9. 一手|司法部: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材料
  10. 公司来源|亿航智能:首批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进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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